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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班招生简章

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班招生简章-中国政法大学-法学

2007在职研究生招生简章-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班招生简章
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“211工程”重点高校,是中国唯一开设MPA专业的政法院校,在MPA教育方面拥有一支理论造诣高深、与实际部门联系紧密、具有相当知名度的教师队伍。从学校复办以来,已有1000余人次参与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,主持完成多项国家哲学、社会科学重点项目。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,我校把法学优势和管理学优势有效结合,逐步发展成为法学、政治学、管理学等多学科综合性著名学府。中国政法大学于2007年开办中国政法大不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课程班。
--本班的八大特色与优势--
  1、专业独特:我校为国内唯一开设政法管理、立法与公共政策、党务管理等专业的政法院校。致力培养机关领导与后备干部。
  2、先上车后买票:学员免试入学,先学后考,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则自动转为正式统招研究生。
  3、自主划线:我校拥有全国联考自主录取划线权的复试课目自主命题权。
  4、教学灵活:学员可五一、十一来校与正式MPA学生同班上课;也可周末来校上课;达到人数规模的,也可在当地单独组班开课。
  5、费用合适:本课程班只收10000元,录取转正者补交25000元。
  6、政策支持:人事部文件规定,公务员所在单位应对在职攻读MPA专业学位的公务员给予时间保障,可在公务员年休假基础上再增加两周左右的时间,让其参加学校的集中面授。公务员所在单位在其取得MPA专业学位证书之后,可对学习费用给予支持。
  7、师资雄厚:由法大教授导师执教,另聘国家部委现职领导兼职授课,充分感受中国最高政法教育学府的学术魅力。
  8、证书权威:完成规定课程,颁发“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证书”;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并修满规定学分者,按《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》授予MPA硕士学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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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中国政法大学是教育部直属“211工程”重点高校,是中国唯一开设MPA专业的政法院校,在MPA教育方面拥有一支理论造诣高深、与实际部门联系紧密、具有相当知名度的教师队伍。从学校复办以来,已有1000余人次参与国家主要立法的论证和起草工作,主持完成多项国家哲学、社会科学重点项目。在建设法治国家的背景下,我校把法学优势和管理学优势有效结合,逐步发展成为法学、政治学、管理学等多学科综合性著名学府。
  为了积极推进国家公务员队伍建设,配合中组部、人事部要求“各地各部门积极创造条件,支持鼓励广大公务员在职攻读公共管理硕士(MPA)专业学位,并在时间、费用和调研等方面给予支持”的工作部署(人事部网www.mop.gov.cn)。中国政法大学MPA教育中心研究决定,举办MPA专业学位(直通车)课程班。
  
  一、培养目标
  本项目旨在通过系统的学习、专业化的理论讲解、案例剖析、专题讲座、交流研讨等环节,使学员快速掌握公共管理科学理论,熟悉公共管理技巧,提高政策分析能力,战略思维能力、领导决策能力和治国执政能力。
  
  二、招生对象
  1、各级党政、立法与政法机关以及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的领导干部、后备干部及其他有志于从事公共管理的社会各界人士。
  2、报名者需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;参加全国MPA联考学员需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,并具有相应的工作经验。
  
  三、教学方式
  1、学制:免试入学,在职学习12个月。即日起开始报名,本期限招80名。
  2、学习方式:长假班五一、十一来校与正式MPA学生同班上课;系统班按地区、系统单独开班上课;周末班利用周末来校上课。
  
  四、专业方向
  1、立法与公共政策,适于人大、行政立法、政协机关人员;2、政法管理,适于行政机关、大中型国企人员;3、党务管理专业,适于党群系统或其他党群工作人员;4、公共人力资源管理,适于各机关、团体或企事业单位人力资源管理人员;6、民政事务管理,适于民政系统管理人员。另其他系统可针对工作需要单设研修方向。
  
  五、课程设置
  1、必修(核心)课,共9门,要求修满20学分。
  2、专业方向选修课,由学员自行选修,最低应修满6学分。
  3、共同选修课,最低应修满8学分。
  4、专业实践与立法研讨(1学分)。
  5、社会实践(1学分)。
  学位论文: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各系统或单位管理实际,其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,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。学位论文应体现学生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理论、知识与方法分析与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(详见附件一)。
  
  六、授课师资
  中国政法大学MPA师资以本校教授、硕导、博导为主,另聘请全国人大常委会、全国政协、中央政法部门等各部委机关现职领导等专家学者兼职授课(见附件二)。
  
  七、证书学位
  学员修完本班课程颁发“中国政法大学公共管理硕士(MPA)证书”,通过全国MPA专业学位联考后即自动转为正式MPA学生,本课程班的学分全部转移。修满学分并完成论文等培养内容的,按照《中国政法大学学位授予工作规则》授予MPA硕士学位(本中心将统一组织学员参加全国MPA联考,联考科目详见附件三)。
  
  八、收费标准
  本班收学费10000元/人,教材资料费700元,入学时一次性交付。正式录取转为统招在职学员后,再补齐与统招硕士生学费标准的差额(现标准为35000元)。
  
  九、报名方法
  1、来校报名:填写报名表,提交个人资料(身份证、学历证或学位证书复印件,一吋个人免冠照片四张)。
  2、网上报名:从网上填写提交报名表,再将个人资料传真至我校。
  3、电话报名:通过电话告之个人情况,并将个人资料传真至我校。
  4、传真报名:将个人资料及所填报名表(可从网上下载)传真至我校。
  5、交报名费:每人交报名费200元。
  6、审查录取:收到学员报名资料后招生办进行程序性资格审查,符合条件者发给中国政法大学录取通知书、入学须知并建立学籍档案。
  (提示:正式开课后,学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坚持学习的,视为自动退学,费用不退)
  
  十、交费方式
  
1、银行电汇:
  户名:中国政法大学,开户行:中国银行北京昌平支行
  帐号:801114995608094001(注明政法MPA班)
  
  2、邮局汇款:
  北京市8023信箱,李萍老师收
  邮编:100088(汇款单请传真,以便查收)
  
  十一、开课时间与上课地点
  本期开班时间为2008年5月,上课地点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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联系电话:010-58204807  58205006联 系 人:修老师向老师

                   
附件一:课程设置
1、必修(核心)课(共9门,要求修满20学分)

序号
课程名称
学分
课程性质
备注
1
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与实践
2
核心课
必修
2
公共管理应用英语
4
核心课
 
3
公共管理
3
核心课
 
4
公共政策分析
3
核心课
 
5
政治学
3
核心课
 
6
公共经济学
3
核心课
 
7
行政法
3
核心课
 
8
定量分析方法
3
核心课
 
9
信息技术及应用
2
核心课
 

2、专业方向选修课(学员自行选修,最低应修满6学分)

序号
课程名称
学分
课程性质
备注
一、行政管理方向:
1
公共行政理论
3
专业选修
 
2
当代中国政府与行政
3
专业选修
 
3
组织与人事
3
专业选修
 
二、立法与公共政策方向:
1
公共政策
3
专业选修
 
2
公共政策设计与评估
3
专业选修
 
3
立法理论与立法技术
3
专业选修
 
三、政法管理方向:
1
政法管理理论与实务
3
专业选修
 
2
政法系统绩效评估
3
专业选修
 
3
司法改革
3
专业选修
 
四、公共人力资源管理方向:
1
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
3
专业选修
 
2
公共部门劳动关系
3
专业选修
 
3
公务员制度与公务员法
3
专业选修
 
五、党务管理方向:
1
政党与选举
3
专业选修
 
2
政党理论与当代中国政党政治
(包括港澳台部分)
3
专业选修
 
3
中国共产党党务管理
3
专业选修
 

3、共同选修课(最低修满8学分,主要提供以下课程)

序号
课程名称
学分
课程性质
备注
1
宪法与宪政
2
共选课
 
2
公共伦理
2
共选课
 
3
社会保障
2
共选课
 
4
电子政务
1
共选课
 
5
政府法制监督
2
共选课
 
6
政府绩效评估
1
共选课
 
7
现代调查理论与方法
2
共选课
 
8
公产管理
2
共选课
 
9
决策理论与方法
2
共选课
 
10
非营利组织管理
2
共选课
 
11
政府公共关系
2
共选课
 
12
公共危机管理
2
共选课
 
13
公文处理
1
共选课
 
14
会议与会议管理
1
共选课
 
15
领导策略与领导艺术
2
共选课
 
16
公民权利与政府
1
共选课
 
17
管理信息系统(MIS)
2
共选课
 
此外,MPA研究生可以在全校研究生开设的各种课程中补修和选修,也可以结合合作单位的行业工作特点,设置部分针对更强的课程。

 
 附件二:部分授课师资
石亚军,中国政法大学管理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、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。
张桂琳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,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。
蔡 拓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治学会理事,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院长,MPA中心主任。
朱维究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原院长,国务院参事,国务院参事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秘书长。
杨 阳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、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,中国政治学会理事。
李程伟,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,MPA中心副主任。
田为民,中国政法大学教授、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,MPA中心副主任。
潘小娟,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
刘俊生,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、博士生导师。
马建川,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
胡叔宝,中国政法大学公共事业管理学副教授、硕士生导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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